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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港航货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圳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信息填报的通知

物流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5/11/30

各港口航运、道路货运、维修驾培企业:

  2014年以来,全市推广使用了深圳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登陆网址:http://183.62.232.18:8081;以下简称:系统),全面开展了企业息系录入、企业隐患自查自报、排查治理工作。在各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在工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企业基础信息填报不准确。经核查发现,系统中部分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行业分类、危险特性、特种作业人员信息、职业病危害、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等基础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全面,或者未及时更新。

  二是企业自查工作不规范。部分企业隐患自查台账与网上报送情况不一致,有相当比例的企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但在系统中填报“零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项工作要求:

  一、完善基础信息

  纳入系统管理的企业,要认真核对系统中企业基础信息(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行业分类、危险特性、特种作业人员信息、职业病危害、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等)填报是否准确、完整,如企业基础信息有变动的,要及时更新。

  二、开展自查、自改、自报工作

  纳入系统管理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如实在系统中填报,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落实安全隐患自改,确保安全生产。

  三、建立自查、自改台账

  各企业要按照每季度自查、自改实际情况,做好企业自查、自改台帐,台帐要做到信息记录完整,记录信息要与系统中的自查信息相符、与现场情况一致。

特此通知。

 

 

 

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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