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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下月商议运价报备制度

物流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0/04/17
据伦敦权威海事媒体报道,中美双方政府代表已确定下月在大连举行常规海运会谈并订立议程,对过去一年备受争议的中国制定的《关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实施办法的公告》(简称:公告)纳入议程之中。
  中国交通运输部在去年6月9日发布该公告,自同年6月15日起实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制度。有关规定旨在确保班轮公司根据运输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以合理运费提供服务,禁止以“零运费”与“负运费”方式承揽货物。班轮公司须将公布运费和协议运费备案,并按照上海航交所经交通运输部备案同意的格式报备。
  据外电报道认为,美国付货人认为该公告未能完全阐述新规内容,仍有不少疑点等待澄清。美国运输业联盟(NITL)总干事加蒂今年2月已去信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称,关注中方推出公告的意图,又指中方未能提供内容较为精确的公告译本。加蒂曾表示,可能会通过FMC咨询中国交通运输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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